至興精機108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Corporate Social Reaponsibility Report 55 2. 污染防治 2.1. 空污防制 依環保署『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 準』及勞動部『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制 定「廢氣管理辦法」,明訂各作業項目之管制項 目及排放標準,安管室每年至少一次委請合格檢 測機構檢測各管制項目, 108 年進行委外檢測, 檢測結果皆符合管制標準。 廠內砂拋、銲接、電鍍、塗裝等製程設備均 裝設機械式通風換氣裝置或集塵裝置,一廠因應 鍍鋅線增設洗滌塔一座,設置洗滌塔洗滌電鍍製 程之酸氣及揮發性有機氣體等,三廠設置水幕吸 附塗裝製程之逸散噴漆及設置洗滌塔洗滌塗裝製 程之酸氣達到空污防制效果, 108 年申請表面 處理產業改善工作環境補助案, 12 月通過核定 補助新台幣 1,120,960 元整,提供乾淨舒適明朗 安全的工作環境。 本公司每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16 條定期於空污網路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105-108 年空污申報統計資料如下圖。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0 106 年度 105 年度 107 年度 108 年度 1,140 790 790 398 398 單位:公斤 硫氧化物 氮氧化物 揮發性有機物 1,140 447 384 293 0 173.25 225.96 說明﹕ 107 年 5 月導入天然氣鍋爐更換重油燃油鍋爐,大幅降低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 2.2. 水污染防治 本公司依據環保署『水污染防治』相關法 規制訂「廢 ( 污 ) 水管理辦法」,管制事業廢水, 並依循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 ( 污 ) 水檢測 申報表,每半年定期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 統 (EMS) 申報。二廠廢水直接排放至全興工業 區之污水處理廠;一廠及三廠設有廢水處理廠 及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透過廠內廢水定期檢 測作業,確保處理後達到標準再排放到全興工 業區之污水處理廠。 全興工業區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 化驗項目 單位 下水道水質標準 溫度 ° C 溫度 42 ° C 以下 (pH) 氫離子濃度指數 - 5~9 (SS) 懸浮固體 mg/L 480 (COD) 化學需氧量 mg/L 560 氯離子試紙估算法 mg/L 0-2000 (Ni) 鎳 mg/L 1.0 (Cr T ) 總鉻 mg/L 2.0 (Zn) 鋅 mg/L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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