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興精機110年永續報告書

30 2.1.3.2.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乙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自 109.6.18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會後,原監察人制度由審計委員會取代。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之運作說明 事項、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情形、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原則揭露於本公 司年報及網站。 110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4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 率) 獨立董事 郭家琦( 召集人) 4 0 100% 獨立董事 林益民 4 0 100% 獨立董事 洪群雄 4 0 100%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 率) 獨立董事 郭家琦( 召集人) 2 0 100% 獨立董事 林益民 2 0 100% 獨立董事 洪群雄 2 0 100% 2.1.3.3.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100年8月26日依據『股票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 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設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經董事會通過,由3位獨立董事組成,每年至 少召開2次會議。110年共召開2次薪資報酬委員會,平均出席率為100%。主要職權為強化公司治 理及風險管理,並以激勵、留任人才為考量,評估與監督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制度。本公 司薪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揭露於本公司年報及網站。 110.01.01~110.12.31 110.01.01~110.12.31 2.2. 誠信經營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公司治理守則」、「工作規則」、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相關辦法作為規範主管及員工之行為規範,依據透過內控自評之風險辨識機 制,將貪腐風險及內、外部事件可能引發之風險,包括影響目標無法達成之風險、財務報導風險、法 令遵循風險等,皆納入考量,針對既定易生貪腐風險及已辨識風險的納入組織職掌,並經由有充分之 職能分工及內部稽核機制,降低並控管其風險。本公司設有直屬於董事會的專責稽核單位,負責內部 稽核事務,現行編制為稽核主管1名,稽核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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